武汉外遇调查取证: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不想自己生孩子都要去收养,但是收养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要通过很多程序才可以。那么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二)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四)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二、法院对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况规定是怎样的? (一)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二)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不得要求补偿。 三、解除收养关系在哪个部门办理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得知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主要有双武汉市调查公司方必须都是成年人,而且经济状况等条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需要询问被领养人的意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

2023-07-19 本文被阅读 3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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